發布時間:2018-04-27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號修訂),現對溫州華特熱熔膠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粘接材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自公告日2018年4月27日起 10個工作日。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溫州市瑞安丁山二期17號地塊,項目性質為新建,總用地面積66666.7m2,計劃年產6萬噸粘接材料。其中共聚酯熱熔膠25000噸,共聚酰胺熱熔膠15000噸,聚氨酯10000噸,乙烯-乙烯共聚物熱熔膠5000噸,水基型粘合劑5000噸,副產品1000噸四氫呋喃和770噸甲醇生產裝置,并配套建設20000噸常溫/低溫磨粉篩選的生產能力以及8000噸的熱熔膠網膜、平膜的生產能力??偼顿Y27001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表1 項目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名稱 | 方位 | 與廠界最近距離(m) |
新村村 | 西北 | 750 |
八十畝村 | 西北 | 2550 |
濱海一單元敏感區 | 西北 | 1900 |
濱海二單元敏感區 | 西 | 1000 |
濱海三單元敏感區 | 東北 | 2200 |
備注:以上距離通過goole衛星地圖測量。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
(1)大氣環境預測結果
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有組織排放的PM10、四氫呋喃、甲醇、VOCs、MDI、非甲烷總烴、NH3、H2S等污染因子占標率均未超過10%;儲罐區、污水處理廠、甲類合成車間和丙類合成車間配料間等無組織排放占標率均未超過10%。根據敏感點疊加計算結果表明,各敏感點污染物濃度貢獻值很小,可以滿足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點源和面源估算模式,大氣特征污染因子均未超過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限值,不會對周圍敏感點和區域大氣環境空氣質量產生明顯影響。
(2)防護距離
根據大氣防護距離計算結果,甲類合成車間配料粉塵、丙類合成車間配料粉塵、儲罐區VOCs、污水處理站NH3、H2S無組織排放后廠界外均沒有超標點,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區域。
根據計算結果,本項目建議儲罐區設置50m的衛生防護距離,污水處理站設置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甲類合成車間和丙類合成車間的配料車間分別設置50m的衛生防護距離。根據現狀調查情況,項目最近敏感點為西北側的750m處的新村村,因此,本項目能夠滿足100m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3)燃天然氣廢氣
本項目燃天然氣導熱油鍋爐污染物排放濃度均可以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燃氣鍋爐的相關標準,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產生明顯的污染影響。
(4)食堂油煙
本項目應根據食堂規模參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的要求安裝油煙相應去除效率的凈化裝置,食堂油煙經處理后通過排氣口至屋頂高空排放,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較小。
2、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擬采用“調節池+氧化+沉淀+IC反應+A/O+MBR+深度處理”,廢水經預處理達《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015)表1直接排放標準,達到瑞安市江北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要求,對接納污水處理廠的沖擊負荷較小。
待瑞安丁山墾區工業廢水處理廠建成投運后,本項目廢水經廠區自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1 間接排放標準及瑞安丁山墾區工業廢水處理廠納管標準后排入瑞安丁山墾區工業廢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排放。
3、噪聲影響分析
根據噪聲預測結果,企業四周廠界噪聲排放限值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廠界外3類聲環境功能區對應標準限值要求,可以做到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生產過程中一般生產固廢為膜邊角料、布袋除塵器回收粉塵,全部外售處理;濾渣屬于危險廢物需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化污泥暫按危險廢物從嚴管理,要求在該類固體廢物產生后開展危險特性鑒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在落實以上措施的基礎上,垃圾的收集和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5、地下水影響分析
非正常工況和風險工況下污染預測結果表明,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污染物會在地下水
中彌散,造成局部地下水超標,因此建設單位須建設完備的環境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并加強管理。在發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時控制污染物,綜合采取水動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進一步運移擴散前將其控制、處理,避免對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響。
6、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本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火災爆炸、化學品物料泄漏事故及廢水廢氣的事故性排放。本
評價提出了風險防范措施,并要求企業制定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經落實本評價所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水平之內。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生產廢水擬采用“調節池+氧化+沉淀+IC反應+A/O+MBR+深度處理”處理工藝。
(2)廢氣
PES生產工藝廢氣擬采用二級冷凝+二級水噴淋處理;PA生產工藝廢氣擬采用二級水噴淋處理; TPU、PUR生產工藝廢氣擬采用二級光催化氧化處理;乙烯-乙烯共聚物、水基型粘合劑車間廢氣擬采用光催化氧化處理;配料車間粉塵擬采用布袋除塵;熱熔膠膠粉車間采用管道收集或集氣罩收集后經旋風脈沖式除塵;以上廢氣經處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熱熔膠網膜車間廢氣經集氣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燃天然氣廢氣集氣后不低于8m排氣筒排放。
(3)噪聲
建議企業盡可能對高噪聲設備采取相應的隔聲、減振和消聲等措施;對生產車間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盡可能遠離廠界,采用相應的隔聲措施;加強設備的維修保養,使設備處于最佳工作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加強廠界四周的綠化
(4)固廢
一般生產固廢:邊角料和布袋除塵器回收后產生的回收粉塵全部外售。危險廢物:濾渣需要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化污泥暫按危險廢物從嚴管理,要求在該類固體廢物產生后開展危險特性鑒別。生活垃圾:環衛部門清運。
(5)地下水
在工藝、管道、設備、污水儲存及處理構筑物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時針對不同的區域(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采取專門針對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6)環境風險
廠區總平面布置嚴格執行中國的相關規范要求,留有足夠防火間距,嚴格按工藝處理物料特性,對廠區進行危險區劃分;嚴格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運、高危生產工藝安全、設備裝置安全控制;需制定符合相關要求的物料泄露防范措施、火災防范措施、爆炸防范措施、急救措施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溫州華特熱熔膠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粘接材料建設項目位于溫州市瑞安丁山二期17號地塊,總用地面積66666.7m2。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用地性質的要求,符合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生產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污染物,經分析和評價,若采用科學管理與恰當的環保治理手段能夠使污染物達標排放,并符合總量控制的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因此,在全面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講,該項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主要為項目附近的居民、單位和團體。
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為: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對建設單位環境信譽的滿意程度,對建設項目的支持態度以及對項目建設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發表對建設項目及環評工作的意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八、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審批部門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溫州華特熱熔膠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13906875601
(2)評價單位名稱: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溫州市市府路525號同人恒玖大廈20樓
聯系人:毛工 電話:0577-88981302 Email:157850397@qq.com
(3)審批單位:溫州市環境保護局 聯系方式:0577-88926304
初審單位:瑞安市環境保護局 聯系方式:0577-65827296
九、明確在報送審批或重新審核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向公眾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在報送溫州市環保局審批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將在溫州華特熱熔膠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上進行全本公示,公眾可進入www.amazon-noir.net查閱報告書全本。
公示單位:溫州華特熱熔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